劳动仲裁管辖地的确定方法
宁波北仑刑事律师
2025-06-19
劳动仲裁管辖地的确定方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该法律,劳动仲裁的管辖地通常是被告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具体来说,如果被告是单位,则在单位的住所地提起仲裁;如果被告是个人,则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提起仲裁。此外,劳动合同中也可以约定仲裁管辖地,但这种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跨地区的劳动争议,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便利的管辖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发生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因原告、被告、证人等民事诉讼参与人的工作、生活困难,而拒绝提供证据。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接受、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第二十二条:适用普通程序的劳动仲裁,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地方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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